近日,攸县法院采取柔性执行与强制执行相结合方式,顺利腾退一处停产4年多面积达3356平方米的厂房,有力地保障了申请执行人、承租人等多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最大程度地减少了被执行人的损失。
2019年,攸县某豆制品公司因长期欠交租金被攸县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该豆制品公司限期内支付拖欠租金并腾空厂房。判决生效后,该豆制品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还擅自将厂房转租给他人,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联合街道、园区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第二承租人进行调解,第二承租人最终同意将厂房腾出,但被执行人一方始终态度强硬、拒不配合,甚至准备采取烧毁厂房等过激行为。经多次协商无果,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法院遂计划进行强制腾房。行动实施前,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最后一次调解,充分讲清后果、讲明利弊,兼顾双方立场提出解决方案,在被执行人主动腾退条件下免除其所欠租金并允许其自行处置厂房内资产。最终,被执行人在利弊权衡和现实压力下同意自行腾退厂房。
(记者/贺天鸿 通讯员/刘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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